2008年8月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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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进口逃关税 判刑罚金蚀老本
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王方武 沈珊珊

  如今,在一些人眼里,楼盘的品位高低,与其是否安装国外知名品牌电梯有关。因此,进口电梯销量大增。一些不法商人为牟取暴利,在代理进口时低报电梯成交价格,以偷逃国家税款。
  近日,宁波市中级法院对宁波海关查获的天津某科贸有限公司走私电梯案作出判决,以走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处该天津公司罚金200万元,没收走私货物等值价款293.9万元。
  2006年8月,国内某电梯公司与香港某公司商定进口24台法国名牌电梯,并指定天津某科贸公司代理进口事宜。合同签订后,因顾客要求,该电梯置换了门厅、按钮、外呼装置等部件,并对成交价格作了一些调整。天津的这家代理公司乘此机会竟动起了偷逃税款的念头。
  2007年8月,该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进口上述电梯,总经理赵某隐匿了真实合同并伪造虚假的外贸合同,低报价格近300万元,偷逃税款约77万元。但在审核单证的环节,赵某的伎俩被海关识破。